-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受楚雄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土地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
出让年限(年)
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单价(元/m2)
起始总价(万元)
增价幅度(元/m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5-G-21号楚雄市茶花谷片区3455商业、住宅商业40年、住宅70年1.0-1.5≤30≥30510176.2051070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
三、出让方式及要求
1、本次土地拍卖出让采用有起始价的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在土地拍卖会上可多次报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土地拍卖,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的,拍卖活动中止。
3、本次出让的宗地,以企业法人申请竞买的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自然人申请竞买的需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如取得宗地使用权由竞得的自然人作为注册公司的法人代表实施开发建设。
4、本次出让的宗地,土地出让后产生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由受让人自行向地方税务局缴纳。
四、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资料和竞买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9日至12月29日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15年12月9日至12月29日17时,自然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及提出申请。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时限截止(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前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为: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号为:
24100601040006193;开户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交纳竞买保证金(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参加竞买。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需提供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竞买地块宗地编号,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地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5年12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12月30日15时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地块拍卖出让相关材料,以拍卖出让相关材料和拍卖活动中主持人现场宣布的为准。
八、联系人及电话、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878-3155990 张先生 0878-3159932
联系地址:楚雄市灵秀路秀苑巷1号
特此公告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