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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德安拟将其所有的位于安宁市新发小区一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转让(出售)给张能祖。经审查,靖德安本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3.13平方米,该地块于2009年2月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付清了全部国有土地使用全出让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靖德安转让本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他人符合国家法定条件,拟同意其转让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用途不变,为城镇住宅用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等于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为68年零3个月(终止日期2079年2月5日),土地转让价格为5.1255万元。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约定由靖德安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随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转移,现由张能祖享有和承担。
出让结果于2010年11月12日在《昆明日报》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15天。截止公示期止,我中心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010年12月20日